編輯說明,2026 年 8 月 7 日: 2020年原頁面轉載了一篇署名Ikbal和Julian、經編輯的Kudosbay文章。它把數個上海個案當作全國程序,混淆停留許可與所謂人道主義或M0簽證,還建議在僱主拒絕配合時更換護照號碼。本次更新保留歷史來源記錄,但以現行官方指引取代轉載內容和不安全建議。各地要求和個案處理可能不同,結束僱傭關係或開始新工作前應核實當前路徑。
更換僱主並非轉移一份文件
舊工作許可證。 勞動關係結束後,通常由前僱主申請註銷現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簽發註銷證明或生成系統記錄時,應予保存。
新工作許可證。 新僱主需針對其法人主體、擬任職位和實際工作安排申請相應工作許可。原僱主名下的有效許可證不能授權勞動者為新僱主工作。
工作類居留許可。 居留身份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另行辦理。註銷工作許可、提交新工作許可申請,或持有看似有效的居留許可,都不會自動完成其他程序。
停留證件。 個別過渡案件中可能簽發臨時停留證件。它不是M0簽證,也不是通用的人道主義簽證,本身亦不授權就業。由出入境管理機關決定適當證件及期限。
Z字簽證。 Z簽證是入境簽證。一個人是否必須離境並重新取得入境簽證,取決於具體事實、當地現行做法和出入境管理機關的決定;並非每次更換僱主都會自動產生這一結果。
分別列明期限
現行工作許可註銷指引稱,勞動合同提前終止或勞動關係解除時,僱主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申請註銷。這是僱主端的註銷期限,並非每名勞動者都必須在10個自然日內取得新工作許可,否則自動成為逾期停留者的普遍規則。
北京現行指引提供了一個當地示例:僱主變更但職業不變、現有工作許可仍有效時,應先註銷舊許可,並在註銷後三個月內提出新申請。同一頁面的其他類別適用不同時限,崗位變更也可能需要額外資質證據。未核查前,不要把北京這條路徑照搬到其他城市或類別。
居留許可有一套獨立期限。國家移民管理局指引稱,居留事由或護照號碼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持有人應在10日內申請變更。上海2026年1月的官方答覆稱,持工作類居留許可者辭職後,應在10日內攜離職證明前往出入境管理機構;上海隨後將一個月停留證件描述為過渡文件。這是上海的服務答覆,並非全國每個個案都保證獲得一個月。
記錄勞動關係終止日、工作許可註銷日、居留文件及到期日、新申請日期、任何受理通知和主管部門的每項指示。不要把這些合併成一個非正式“寬限期”。
辭職或接受新工作前
- 確認當前僱主準確的中文法定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獲批崗位、工作地點和工作許可記錄。
- 在您依賴錄用通知前,讓擬任僱主確認其有資格並願意為擬任職位提供擔保。
- 把擬議職業和職責與現有記錄對照。新職業可能需要新的資質或經驗證明,但不存在“每次職位名稱變更都一律需要正好兩年相關經驗”的普遍規則。
- 核查護照有效期、居留許可目的和到期日、住宿登記、合同通知期限及任何近期旅行計劃。
- 同時詢問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部門和當地出入境管理機關,具體城市和類別應如何安排工作與居留步驟的順序。
需要保存的文件
- 已籤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員工手冊》以及書面辭職或解除通知。
- 僱主身份證明記錄、新僱主的錄用通知及擬任職位說明。
- 工作許可信息、註銷申請或證明、現有居留許可及護照身份頁。
-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 工資、稅務、社會保險、休假、交接和報銷記錄。
- 顯示文件請求、僱主回覆以及主管部門所給期限的消息。
- 新僱主申請回執、補充材料要求,以及兩個主管部門的書面指示。
如果前僱主拒絕配合
上海一份官方勞動指引說明,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必須出具書面證明;未出具並造成損失的,可能承擔賠償責任。請保存合同、辭職或解除通知、送達證明、交接材料、工資記錄,以及每次索要證明的記錄。
註銷工作許可是行政程序,不是私人談判籌碼。應向當地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部門詢問其接受的證據和升級處理路徑。如果僱主已依法終止經營,現行官方指南規定了由申請人憑僱主終止證明自行申請的特定路徑;該例外不能泛化到所有不配合的僱主。
勞動服務信息可通過全國 12333 平臺或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查詢;移民服務信息可撥打國家移民管理局公佈的 12367。如果文件被扣留、工資未付、產生損害或期限問題形成實際爭議,可考慮尋求合格法律建議或採用適用的勞動爭議處理途徑。
不要把補發護照當作規避問題的辦法
補發護照不會抹除原有勞動關係、工作許可記錄、居留歷史或尚未解決的註銷事項。官方工作許可變更指引明確將新護照號碼視為應報告的變更,註銷指引也可能要求提供舊護照信息。
不要謊報有效護照遺失、通過補辦護照規避僱主或主管部門記錄、隱瞞舊護照號碼、提交虛假職位說明、倒籤文件,或在獲得許可前開始工作。這些行為可能分別引發移民、就業、證據和誠信方面的問題。
不要在未經批准的空檔期工作
中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要求取得規則規定的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第四十三條將無所需授權或超出工作許可範圍工作視為非法就業。待審申請、口頭承諾、試崗、入職培訓、舊居留許可、臨時停留證件或由境外支付工資,都不是一概適用的例外。
等待主管機關和新僱主確認實際崗位所需的工作及居留手續已經完成。履職前,請保留批准文件和更新後的記錄。
實體工作許可證卡在2020年後發生變化
自2024年12月1日起,外國人工作許可信息已與社會保障卡融合,簽發、延期、變更和註銷均在線辦理;已持有實體工作許可證的人適用過渡規則。不要把2020年頁面上的實體卡圖片或舊二維碼說明當作當前驗證方法。
歷史來源邊界
2020年頁面稱來源為Ikbal和Julian編輯的Kudosbay文章,但未保留可用原始網址。第三方鏡像保存了文章及商業宣傳版本;未發現複製或翻譯全文的許可記錄。因此,本頁只總結歷史主張,不發佈新的翻譯副本。
媒體記錄
文章及社交預覽元數據中刪除了16張導入圖片,包括三張許可或簽證樣圖(其中一張工作許可圖庫圖片帶明顯水印)、一張招聘圖、一張ExpatRights標題橫幅、四張過時章節橫幅、一張含二維碼和聊天截圖的IPTV廣告、一張含二維碼的廣告價目圖、一張帶頭像和聯繫ID的個人微信二維碼圖、一張舊關注二維碼圖、一張無關情侶照片,以及一張通用勵志廣告。
說明當前流程無需使用這些內容。未製作翻譯圖片副本、二維碼宣傳材料、個人聯繫圖片或文件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