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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由市級民政局(Minzheng Ju 民政局)辦理。通常需前往中國一方戶口(户å£)所在地管轄的辦事處,但也有少數報道稱,夫妻可在中國一方實際居住地的辦事處登記結婚。中國製度在規則執行上可能存在這類差異,因此前往領取申請表時,應先確認具體程序。
結婚雙方必須達到法定最低年齡:男性22週歲、女性20週歲,但經父母許可可在更低年齡結婚。雙方不得與已有配偶的人結婚;中國法律不允許任何人在任何國家同時擁有多名丈夫或妻子。只有一男一女可以在此結婚,不允許兩名同性結婚。
申請 該申請相當於許多西方國家的民事結婚,但完全是行政手續,沒有任何儀式。通常不到一小時,有時只需15分鐘。
你應提前領取並填寫表格,然後前往民政局;部分城市設有“涉外婚姻”專門窗口。提交材料包括(清單後有說明):雙方的無配偶證明;如適用,已生效離婚文件或喪偶者前配偶死亡證明;雙方出生證明;三張兩人合影的證件照(民政部門通常提供拍攝服務);費用;中國一方戶口簿;外國一方護照;以及所有非中文原件的經公證中文譯文(護照除外,中國有官方翻譯機構提供此服務)。全部辦理完畢後,你們將以夫妻身份離開;結婚證可能當場發放,也可能要求幾天後領取。 程序: 1. 外國人的單身狀況證明• 單身狀況證明(也稱:單身聲明、無婚姻登記證明、無婚姻障礙證明、單身狀況法定聲明、結婚法律能力證明等),用於證明您目前未婚。各國提供方式不同,有些國家可通過其駐華使領館辦理,因此應查詢本國網站了解相關程序。
有些國家可以出具證明當事人具備結婚資格的文件;澳大利亞人可取得“無婚姻記錄(單身狀況)證明”。但許多國家無法提供,因此您必須正式聲明自己單身,法律上通常稱為“宣誓書”。美國採用這種方式;有關“美國公民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的更多信息,請查看 http://www.chinaconsulatesf.org/eng/lszj/rz/t42743.htm。如果無法取得標準表格,應自行起草宣誓書,儘可能採用本國偏好的格式,寫明全名和地址、職業和僱主,以及護照號碼;聲明自己從未結婚,或自某日離婚或喪偶後未再婚。
• 通常下一步是按照當地司法轄區的法律對聲明進行公證,包括簽署文件,並由公證人或本國法律體系中的同等人員見證。但某些司法轄區還有額外步驟。在美國,公證後的聲明必須送交簽署所在州的州務卿辦公室;部分州還要求先送交公證人所在縣的縣書記官。
在澳大利亞,無法取得單身狀況證明的人,可以從外交貿易部取得《無結婚障礙證明》;本質上,這是一份結構化宣誓書或“法定聲明”。
僅看加拿大和英國兩個國家,就能發現同一基本做法有許多變化。加拿大和英國的要求與這裡所述相近,但您顯然仍需核實居住地的具體要求。請記住,許多國家的制度中沒有“單身證明”,因此會使用一般用途的宣誓書或宣誓聲明。如果內容不實,您會違反作出宣誓書所在地的法律;當您被判重婚罪時,也很可能傷透愛人的心!
• 您必須在當地中國領事館填寫《公證認證申請表》,並連同境外法律文件(通常是經公證的聲明)一併提交認證並繳費。通常辦理時間為四個工作日,另付費用可加急。
2. 戶口是記錄家庭重要事項的家庭戶籍簿,其中尤其記錄持有人的法定戶籍所在地。中國人將戶口遷到新城市並不總是容易,因此某人即使是中國公民,也很可能被視為該市非戶籍居民;您可能需要前往其戶籍登記城市。不過,也有報道稱,情侶可在當地結婚,只需到當地辦事機構的另一個部門辦理。
3. 您可能需要提前預約結婚登記;如果從境外抵達且時間緊張,中國籍一方可以在您到達前辦理預約。據報道,一些辦事機構要求提前21天提交申請。
4. 從本國開始申請:您可以把所需文件帶到申請簽證的領事館,填寫領事館提供的《認證申請表》(部分中國領事館網站也可下載),並與外國文件一併提交。如果您想申請較長期旅遊簽證以便與配偶共同生活,這些材料也能證明您的意圖和旅行目的;文件或個人情況如有額外複雜之處,也更容易在這個階段解決。
5. 公證翻譯:如需尋找認可的翻譯機構,可向民政局詢問;如果提前在本國申請,也可諮詢中國領事館。
6. 最低年齡:未達到同意年齡者可提交父母許可函,函件應在每位父母的簽名和日期下方附上其食指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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