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前,John Graham Harper 在父親取得深圳教學職位後,從澳大利亞來到中國。
20 年前,John Graham Harper 在父親取得深圳教學職位後,從澳大利亞來到中國。
Harper 痴迷健身和武術,18 歲時便開始在深圳指導他人訓練。
“我當時連‘私人教練’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你要做什麼?我哥哥告訴我:‘你就問別人,想不想練成Arnold(Schwarzenegger)那樣?我能讓你變成那樣。’於是我覺得這主意太棒了。”——John Harper
他很快投入體能訓練事業,開設多家健身房,並共同創辦了 White Collar Fight Night——一個為白領舉辦拳擊活動的慈善組織。
Harper 與另外兩名合夥人開設了名為 Fresh 的健身房,並擔任法定代表人。
他說,另外兩名合夥人都有家庭,不願冒險擔任健身房法定代表人,以免出事。
五年前,他們把健身房連同會員債務一起轉給了新買家。Harper 說,“出售”並不是準確說法,更像是簡單變更所有權,並沒有交換資金。
“策略就是,這個東西(健身房)你(買家)必須接手。對我來說,這就算贏了。”——John Harper
他補充說,大家原以為流程很簡單,事情到此就會結束。
三年後,Harper準備去菲律賓度假,卻在機場被拘留。
“我的名字在中國的黑名單上,這意味著我不能過境。不能過境的原因是我有一起法院案件需要解決。”——John Harper
起初他以為這是錯誤,後來卻追查到與健身房有關。他說,法院曾嘗試通過電話和郵件聯繫他;他錯過了電話,信件也寄到了錯誤地址。
Harper 得知此事時,判決已經作出。他必須向健身房的新業主支付超過35萬元。
Harper 將案件上訴至更高級法院。兩年間,他學習法律、與律師交流,併發起 GoFundMe 眾籌以支付律師費。
2019 年,他主持 White Collar Fight Night 時,事情達到高潮:警方把他從拳擊臺帶走,強迫他開始每月向原告支付 20,000 元。
Harper 的上訴於 2020 年 4 月 27 日被駁回。他說,如果早期就知道此事,本可以輕鬆勝訴。
目前,他只能盡力按月還款;在全額付清前,他被困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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