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2026年8月7日: 舊版頁面把二次體檢寫成普遍要求,並轉載了一個過時附件,其中含有寬泛的疾病和遣返措辭。現行程序取決於許可證類型、申請有效期、申請路徑、已有文件及當地主管機關。
何時可能需要健康證明
國家移民管理局指南規定,外國人申請有效期超過一年的居留許可,應按適用規定提交健康證明。證明須由當地衛生檢疫部門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自出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這並不意味著每名外國居民每年都必須重新進行完整體檢。工作許可與居留許可程序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且可能適用豁免或材料核驗路徑。
外國考試與工作許可示例
現行地方服務指南說明了為何申請人必須核查具體城市流程。重慶稱,境外公立醫院出具的合格記錄,或私立醫院出具並經公證的記錄,如載有所需體檢結果、醫生簽名和醫院蓋章,可提交核驗。獲接受後,當地中心會簽發驗證證明。
現行上海工作許可指南稱,在其涵蓋的辦理路徑中,入境前可使用體檢承諾書。此後須提交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此前六個月內出具的體檢驗證證明或健康證明;但已持有效居留許可、在境內申請的人員,在該路徑下可能獲豁免。
這些只是示例,不代表全國所有辦事機構都採用相同的預約、豁免或核驗流程。
預約前要確認什麼
- 你的申請是需要完整體檢、核驗境外記錄,還是隻需現有有效證明。
- 你所在城市由哪個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或其他授權機構提供服務。
- 是否需要預約,以及應攜帶哪些護照、簽證、入境、工作許可、學校、僱主、照片和申請材料。
- 是否要求空腹、實驗室報告原件、翻譯記錄、公證、認證或額外複印件。
- 當前費用、可接受付款方式、領取時間及是否可郵寄。
許多中心會先核查材料,引導申請人完成所需檢查,再把檔案退回審核。未向負責你案件的中心確認前,不要依賴舊價格、只收現金的說法、照片數量或郵寄程序。
已核查的官方來源
本頁提供一般程序信息。請向負責你申請的出入境管理機關、工作許可主管機關、學校或僱主,以及獲授權體檢中心確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