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

持有合法簽證,為何被指在中國非法居留?

已恢復視頻:《持合法簽證,為何被指控在中國非法居留?》

近日,北京出入境管理警察支隊在北京南站對外國人開展檢查。

微信公眾號:ExpatRights (微信公众号)
ExpatRights.org

持有合法簽證,為何被指在中國非法居留?
工作人員走近一名德國男子。他積極配合並出示護照。工作人員發現他持有效的144小時臨時過境簽證入境。
不過,他們仍傳喚他接受調查,並指控其非法入境。

“什麼?我的入境手續合法,簽證也沒有過期。你們一定搞錯了!”這名德國籍人士爭辯道。
移民官沒有弄錯,事情經過如下。
這名外國人前一天經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入境中國。臨時過境簽證將其停留區域限於上海、江蘇和浙江……但他卻在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在中國有下列任一情形的外國人,屬於非法居留:
(1)超過簽證或居留許可規定期限停留或居留;
(2)外國人憑臨時入境許可並適用144小時過境免簽進入中國,但超過免簽期限停留且未申請居留許可;
(3)外國人在限定停留或居留區域之外活動;
(4)其他非法居留情形
談到“非法居留”一詞,人們常把它等同於非法入出境或簽證逾期停留。

非法居留既包括超出期限停留或居留,也包括超出許可區域停留或居留。
使用144小時過境免簽的臨時入境許可,會以中英文明確停留區域。事實上,許多不同的臨時入境簽證和許可都限定區域和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

對非法居留的外國人應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每非法居留一日處500元罰款,總額不超過10,000元,或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該德國外國人的案件中,出入境民警命令其立即返回臨時入境許可限定的活動區域:上海、江蘇或浙江。
提醒所有來華外國人:遵守中國法律,並留意簽證所載事項,無論是長期還是短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