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說明,2026 年 8 月 7 日: 原頁面轉載了Daniel A. Bell於2017年7月14日發表的一篇《華爾街日報》評論的大部分內容,卻沒有直接來源鏈接;還盜鏈了一張《華爾街日報》照片,並附上含用戶名、侮辱、對殘障的汙名化、個人信息及無關推廣的匿名討論。本版以署名摘要取代複製作品,並補充這場討論所需的法律區分。
Bell 2017年的論點
Bell 是一名出生於加拿大、自稱中國永久居民的學者。他主張,中國人身份應向學習中文、認同中國文化並參與中國社會的人開放,不論外界如何看待其種族或血統。他把這種文化觀念與現代把“中國人”視為種族類別的傾向作對比。
他援引中國歷史中的若干選定片段,提出一種更開放、以才能為基礎的移民政策。這些歷史解讀、他建立的國家實力與開放程度之間的聯繫,以及政策建議,均屬於 Bell 的論點。本檔案不將其作為中國歷史的定論,也不把它當成中國人集體信念的證據。
“任何人都可以成為中國人”這一標題表達的是文化和社會歸屬的願景,並不代表一項法律權利、自動取得國籍的路徑,也不意味著他人必須接受某種身份標籤。
不同含義不應混為一談
- 國籍與公民身份: 《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永久居留: 這是外國公民持有的一種移民身份,允許其依適用規則無限期居留,但不等於中國國籍或公民身份。
- 族裔與文化傳承: 這些事項涉及祖源、社群,以及繼承或自主選擇的歸屬。外貌本身不能證明一個人的國籍、文化或偏好的身份認同。
- 文化與歸屬感: 語言、實踐、關係、參與和自我認同,可以在不改變法律國籍的情況下創造有意義的歸屬感。
- 社會認可: 別人給某人的標籤可能不同於其法律身份或自我描述。一篇文章或一個評論串不能替所有人解決這一社會問題。
永久居留不等於國籍
舊頁面過快地從貝爾獲得永久居留推論到入籍。國家移民管理局將永久居留定義為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期限不受限制的資格。持有人仍是外國國民,出入境時需同時使用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永久居留可帶來廣泛的居住、工作和服務權利,但不會使持有人自動成為中國公民。加入中國國籍是另一個獨立的申請和審批程序。
結婚不會自動獲得中國國籍
轉載評論稱,與中國人結婚可以取得國籍,這種表述不完整。《國籍法》第7條規定,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如為中國人的近親屬、定居在中國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申請須獲批准;婚姻本身不賦予國籍。
第三條和第八條規定,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經批准加入中國國籍者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國家移民管理局的申請須知還要求提交書面聲明和證明材料。符合申請資格不等於保證批准。
如何準確書寫身份議題
- 討論權利、文件、申請或政府程序時,應使用準確的法律身份。
- 不要依據外貌、姓名、語言、血統、服飾或文化習慣推斷國籍或移民身份。
- 尊重個人對自身身份的描述,同時認識到自我認同與法律國籍回答的是不同問題。
- “中國人”等詞可能指國籍、族裔、血緣、文化、地域或歸屬時,應明確所指含義。
- 把關於歷史開放程度、現代態度或整個群體的寬泛說法視為需要證據支持的論點,而不是定義。
評論、隱私和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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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入頁面熱鏈一張Bell與學生合影,署名Wang Pei和《華爾街日報》。ExpatRights未保留複製許可,因此已刪除照片。沒有其他記錄性圖片、音頻或視頻。
